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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新区买房 每平方米财政补助300元
在兰州新区投资在20亿元以上者,奖励土地出让金100%;入驻新区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新区范围内的经适房、商品房,新区财政给予每平方米300元补助……《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从今年开始正式试行。昨日,记者从兰州新区管委会获悉,此次兰州新区出台激励新政分别从投融资、税收、生产要素等方面着手,为新区企业在多方面提供了扶持政策。 投资额20亿元以上 土地免费送 此次新区出台的激励新政规定,入驻新区的项目(除房地产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成后,新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不含代征用地)出让金为基数给予奖励。投资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按20%奖励;300万元以上者,按30%奖励。投资1亿元~3亿元者,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奖励40%;300万元以上者,奖励50%。投资3亿元~10亿元者,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奖励60%;300万元以上者,奖励70%。投资10亿元~20亿元者,按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上下,分别奖励土地出让金的80%和90%。如果投资在20亿元以
西部商报2017-03-07
骗取住房公积金 5年内禁止提贷
3月6日,记者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获悉,任何伪造、变造虚假提取证明材料的中介机构或使用伪造、变造虚假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或个人,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省中心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据介绍,目前省中心已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查询机制,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所有证明材料均要通过相关部门核实后才能办理。同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套(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对持虚假证明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省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五年内禁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禁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已套(骗)取的资金,省中心有权责令其全额退回。 缴存单位相关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协助或变相协助本单位职工套(骗)取住房公积金的,省中心核实情况后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单位,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省中心。
西部商报2017-03-07
不要“证”先看房再申购, 兰州市经适房政策再微调
3月6日,虽然是工作日,常亚伟还是请了假和妻子换乘两次公交赶到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198号东立开泰园售房部,这对年轻的夫妻迫切希望能够在公开配售的705套经适房中选到自己满意的房子。 日前,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称,今年有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下称"准购证")和符合条件的无证家庭(人)都可参与经适房的购买。这意味着兰州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实施经年后首度迎来微调。 这次微调,也让持有准购证的申购者和没有准购证的申购者,在心理上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但是,常亚伟确定地知道,他这次终于搭上了保障房的班车。 政策变化 兰州经适房政策的变化其实早在去年就已经出现了。 2016年4月,兰州市对持有2013年之前准购证的经适房申请家庭配售经适房时,一个"经适房申购群"的朋友圈里就传言,"2013年的准购证也许是后一批可以申购经适房的了。"传言并非没有依据,因为国内已有郑州等省会城市正式宣布"经济适用住房"退出保障房序列的先例,更多的城市则开始思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制度的得失。 兰州晨报记者去年11月14日曾经采访了兰州市房改办,当时得到的确切消息是,"家庭申请经适房准购证目前的确是暂停
兰州晨报2017-03-07
兰州启动业务流程再造“智慧房产”建设基础
"智慧房产"是兰州市建设"智慧城市"的组成部分,为全面实现"智慧房产"建设目标,切实解决当前房产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缺乏顶层设计、市本级与各县区之间业务流程不畅、互联互通不全面、资源共享不到位、"信息孤岛"等突出问题,兰州市房产局立足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以"资源整合、共享协同、决策辅助、公众服务"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启动房产业务流程再造工作,从三个方面着手,为"智慧房产"建设夯实基础。 划分房产业务类别。根据全市房产管理部门职能、岗位、权限以及业务协同关系等,确定全市房产业务框架,对房产业务进行大类、小类的划分,明确定义和边界;编制房产业务细则。在业务类别划分和定义基础上,遵循国家、住建部、省市以及行业的房产政策法规,结合我市以及其他城市对相关政策的实施方法,针对每个业务类别,梳理、制定相关业务流程细则;建设房产业务流程。采用标准、开放的业务流程建设工具,对房产业务流程以图形等方式进行定义、描述、优化、重组,建设符合国际规范的房产业务流程。此次业务流程再造工作,遵循"统筹规划,分级应用,管防结合,服务社会,着眼未来"等基本原则,向先进省市房产业务标准看齐,由
鑫报2017-03-07
投资超20亿企业可白拿地
3月3日,兰州新区管委会召开《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解读会,兰州新区装备园区60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新的奖励政策分别从投融资、税收、生产要素等方面着手,为新区企业在多方面提供了扶持方案。 较以往出台的扶持政策,新的扶持政策覆盖领域更广、内容条款更加详细、扶持资金力度也有所加大,为企业让出了更多发展红利。此前出台的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兰州新区鼓励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兰州新区鼓励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兰州新区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投资额20亿元以上,可以"白拿"土地 投资奖励方面,入驻新区的项目(除房地产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成后,新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不含代征用地)出让金为基数给予奖励。投资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按20%奖励;300万元以上者,按30%奖励。投资1-3亿元者,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奖励40%;300万元以上者,奖励50%。投资3-10亿元者,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
兰州晚报2017-03-06
户均租赁补贴面积 不超过60平方米
为有效改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的居住条件,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甘肃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部署,我省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分类分层次的差别补贴,制定准入条件,对补贴标准分档,确定补贴面积,规范合同备案等是我省下一步对租赁补贴工作的主要任务。 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 《实施意见》指出,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补贴的发放规模和发放对象。公租房存量较大、租赁补贴需求较小的地区,应加大公租房分配入住力度。 同时,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市场租金水平、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和补贴面积,建立健全租赁补贴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各地可分类别分层次对在市场租房居住的住房保障家庭实行差别化的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居住需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准入条件,原则上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西部商报2017-03-06
买卖二手房该注意哪些潜在风险?
二手房买卖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么是付了钱拿不到房子,要么是入住后无法过户办理产权登记。与其买的时候冲动交易,倒不如之前做一些防范风险方面的功课,做到心中有数。对此,我们邀请两位律师就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潜在风险,结合案例做一些分析和点评。 嘉宾: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鹏 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珂 案例1 替房主从银行解押后才可办理过户 近日,读者陈先生向兰州晨报反映,2016年初,他与兰州某房产经纪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欲购买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住房一套,并支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但当他提出要查验房产证时,中介才告知房屋在银行办理了贷款抵押登记,需要提前支付60万元从银行解押后才可办理过户。陈先生感觉自己受骗,要求与中介解除委托合同,并索要5万元定金。中介以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为由要求陈先生承担违约责任,若陈先生愿意签署一份《违约证明》并自愿支付2.4万元违约金,同时承诺不再追究房屋中介公司的责任,中介公司才同意退还2.6万元购房定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 案例2 购买了"经济适用房",无法办理产权过户 赵先生通过朋友介绍看中了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湾的一套房屋,遂四
兰州晨报2017-03-06
兰州市今年首批 2428套经适房配售
3月3日,记者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兰州市经适房申购政策再度调整,今后凡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或者个人,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将无须提供经适房准购证。同时,兰州市今年首批5个项目共计2428套经适房的配售登记工作已于3月3日启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和安宁区的申购家庭(人)可在本月17日之前,前往配售房源现场看房并确定购买意向后,到指定地点登记领取审核表。 今后符合条件即可申购 在本次经适房申购中,持有准购证的申购家庭和个人可直接到指定地点登记。需要关注的是,由于之前发放的准购证均已过期,因而在本次登记配售结束后,准购证不再使用。 同时,今后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家庭和个人,不再凭准购证,只需按以下条件和程序申请,审核同意后参与配售。按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61元);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
兰州晨报2017-03-04
今年首批经适房即日起配售共有5个项目 2428套房源
今日起,我市启动2017年首批经适房配售,共配售5个项目、2428套经适房。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申购家庭(人),可在3月17日前(共15天)考察各项目后,选择登记一处心仪房源。 登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参加登记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准购证》原件、复印件进行登记。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之前发放的《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均已过期,所以今年有证和符合条件的无证家庭(人)在登记、审批经适房购买的程序上有新规定。 《准购证》本次配售后将不再使用 目前仍持有《准购证》的申购家庭(人),可直接到心仪房源的指定登记地点进行登记。需注意的是,在本次登记配售结束后,《准购证》不再使用。今后申购经适房的申购家庭(人)均按本次无《准购证》情况的条件和程序申请。 无《准购证》的申请人,只要在户籍、住房面积、家庭收入等方面符合条件,可登记后经审核同意,参与配售。申请实行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和街道、市两级公示制度。申请者确定购买意向后,到指定地点登记并领取《审核表》,同时准备好家
兰州晚报2017-03-03
今年我市首批经适房今起配售 2428套经适房“阳光”申购
3月2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3月3日至3月17日,我市将开展今年首批经适房的配售登记工作,共有5个项目的2428套经适房,面向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申购家庭(人),公开、公正分配购买权。 此外,由于之前发放的《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均已过期,所以今年有《准购证》和符合条件的无证家庭(人)都可参与经适房的购买。 无证家庭符合条件即可申购 在本次经适房申购中,持有《准购证》的申购家庭和个人可直接到指定地点登记。需要关注的是,由于之前发放的《准购证》均已过期,因而在本次登记配售结束后,《准购证》不再使用。 今起,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家庭和个人,不再凭《准购证》,只需按以下条件和程序申请,审核同意后参与配售。按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年兰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61元);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当
兰州日报2017-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