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近日实施《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旨在拓宽房屋征收安置渠道,缩短过渡周期,满足多样化需求。房票涵盖房屋价值、装修、补助等,可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兑换现金,有效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兰州市近日推出了一项创新的《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兰州市在房屋征收和安置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该办法不仅拓宽了房屋征收的安置渠道,还显著缩短了过渡周期,更好地满足了被征收人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从而优化了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结构,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房票制度的创新与实施
房票,作为此次政策的核心,涵盖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装修费用、补助及奖励等多个方面。它是将征收实施主体的权益货币量化后,出具给被征收人的一种结算凭证,用于重新购置房屋或实现补偿安置。房票实行实名持有,可依法继承或由他人代管,且其使用金额可作为购房首付款用于办理贷款。在特定条件下,房票持有人甚至可以用房票余额兑换等额现金。
房票的具体规定与使用
根据《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房票票面价值应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附属物价值、装饰装修价值、补助及房票安置奖励。其中,住宅房屋的奖励额度控制在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以内,非住宅房屋则控制在百分之五以内。房票实行实名制,持有人包括被征收人、继承人和代管房票的权利人,并可为其直系亲属支付购房款。房票的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至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房票安置的配套措施
为了确保房票制度的有效实施,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立房票和房源超市,择优筛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运营良好、工程正常推进且确定交付计划的商品住房和非住宅纳入房源超市。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展示超市房源的楼盘区位、户型、价格等信息,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房票安置工作,及时更新房源信息,确保房票购房优惠幅度高于正常销售优惠幅度。
临时安置费的提供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及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补偿中,若选择房票安置,住宅房屋将给予一次性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则给予一次性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这一措施进一步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细致入微。
兰州此次推出的房票安置办法,不仅是对传统房屋征收安置方式的一次重大创新,也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房票制度,兰州市有效解决了房屋征收安置中的诸多难题,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展望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兰州市的房地产市场将迎来更加平稳和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