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今年全省“两会”召开前夕,本报曾征集到民间二号提案——“健全保障体系,让‘失独’老人不再孤单”,这一建议通过代表委员提交大会并引起热议。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计划生育“失庭”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今年全省“两会”召开前夕,本报曾征集到民间二号提案——“健全保障体系,让‘失独’老人不再孤单”,这一建议通过代表委员提交大会并引起热议。
4月4日,从兰州市政府传来好消息,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增强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发挥保险机制对“失独”家庭的保障作用,兰州市政府出台了《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方式,为全市在册“失独”家庭成员购买保险。
为兰州市在册的
“失庭成员”购买保险
根据《方案》,在兰州市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方式,针对兰州市辖区内在册“失独”家庭成员的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住院护工津贴、重大疾病、疾病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等风险,由兰州市计划生育协会作为投保人,全市在册“失独”家庭成员对象作为被保险人,以团体保险形式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住院护工津贴、重大疾病等保险,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建立“失独”家庭成员前置帮扶机制,保障其因意外伤害、疾病等事故而得到的基本治疗服务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每人每年535元
保险资金由财政全额出资
按照要求,计划生育“失独”家庭成员每人每年535元的标准统筹保险资金。资金来源依据当年度兰州市计生协会核准的“失独”家庭成员人数,由兰州市财政全额出资用于支付受保障人员参保费用。按照《方案》,由市计生协会与承办主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签署保险合同,合同期间为一年。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特推出基础服务、增值服务、额外服务三个专项服务内容,基础服务包括快速赔付、专人服务、住院看望等服务。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