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披露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剑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公开表信息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俞昱(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风险监控官、行长助理)、阎璞(时任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公司金融二部总经理)、裴炜(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因未准确识别风险造成大额资金损失;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向“四证”不全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分别被罚款13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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