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se { ewmInnerhtml += '';} var titleInnerhtml = '
手机看新闻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else { var ewmInnerhtml = '直播看房
';$('.ewmflag').html(ewmInnerhtml);$('.titleflag').html(titleInnerhtml);} });手机看新闻
[摘要] 买车位,你到底买的是产权还是只有20年的转让使用权?自己业主的车还没地方停,小区车位就被匿名“抢”空?小区住了几年,忽然被物业通知所有车辆限时清空,从此车位只售不租?这些小区停车乱象,都有新规来规范了!
买车位,你到底买的是产权还是只有20年的转让使用权?自己业主的车还没地方停,小区车位就被匿名“抢”空?小区住了几年,忽然被物业通知所有车辆限时清空,从此车位只售不租?这些小区停车乱象,都有新规来规范了!
6月22日,兰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兰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使用权转让和出租管理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使用权转让和租赁等有关事宜做出规定。
开发建设单位项目配套建设的车位(库)通过出租、使用权转让等方式,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使用需求。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建设单位应采取竞标、摇号等公开、公平的竞争方式进行转让、租赁;项目房屋套数与小区车位(库)配比达到1比1或1比1以上时,要确保一户一车位的需求;车位(库)有空余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个人,但每次租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预售或者现售房屋时,公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库)所有权、数量及出售、出租等方式,严禁在售房时捆绑销售车位(库);严禁对车位(库)只售不租。但按照规划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设置的车库、车位,人防车位除外。
开发建设单位在地下车位(库)使用权转让或出租前,应制定使用权转让和租赁方案,使用权转让方案应当包括车位、车库分布位置、数量、面积情况(包括规划和测绘平面示意图)、车位(库)转让费、转让时间;租赁车位的,应明确租赁的时限及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出租车位(库)的,车位(库)租赁价格严格按照《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兰州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实施,同时按照合同法规定,最长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
市住建局要求各开发建设企业、物业企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严格规范停车位(库)使用权转让、租赁行为,合理确定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权,变相抬高、垄断、操控转让价格,不得扰乱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稳定大局。兰州日报社全媒体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兰州市住建局规范房产车位使用权转让出租 小区车位严禁只售不租
兰州市七里河区民乐路66号161亩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告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村委会被公诉
甘肃女子购房抽中迈巴赫引热议!10年使用权是真是假?
买房送豪车!幸运业主抽中百万豪车十年使用权
10500元/平方米
6500元/平方米
6100元/平方米
18500元/平方米
7500元/平方米
5680元/平方米
11700元/平方米
15500元/平方米
10500元/平方米
125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