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日,家住兰州市九州长江花园小区的张先生投诉称,他购房时,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着入住后90个工作日办理房产证的承诺,可是到现在还是拿不到房产证。由于拿不到房产证,孩子上学报名受影响成了困扰张先生一家人的心病。
3月1日,家住兰州市九州长江花园小区的张先生投诉称,他购房时,开发商在合同上写着入住后90个工作日办理房产证的承诺,可是到现在还是拿不到房产证。由于拿不到房产证,孩子上学报名受影响成了困扰张先生一家人的心病。
在兰州,类似张先生的遭遇并不鲜见。房子已经购买并居住了若干年,房产证却迟迟没有着落,多少业主为此望眼欲穿。
张先生2009年购房时,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承诺,入住后90个工作日办理房产证。其实,这也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但实际上,鲜有开发商能在这个期限内办理房产证,有的拖个三五年,像张先生这样,拖个八九年的实属罕见。
由于这种情形较为普遍,很多业主也都习以为常,甚至忍气吞声,但是,在法治社会中,衡量任何事公正与否的标准,只能是法律。购房者与开发商通过房屋买卖订立了契约关系,购房者既然已经履约交付了房款,开发商就该及时协助其办理房产证,而不是以其他借口推诿塞责。严格说来,开发商消极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这就是不讲诚信,不仅违约,而且违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未办理房产证的,开发商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在现实中,有哪个爽约的开发商承担过违约责任呢?
诚然,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并非易事,牵涉许多繁琐的手续,张先生所在的几栋楼,便是由于前期手续不全未向管委会报件,故而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再难办的事,总要努力去解决。对开发商来说,积极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既是企业诚信经营的体现,更是必须履行的保障业主合法、正当权益的义务。只顾自己赚钱,不为业主分忧,是说不过去的。
业主屡屡投诉开发商不办房产证现象,也提醒政府部门,在这方面要对开发商起到监督、督促作用,对消极履行办证义务的开发商,可予以适当处罚。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惩戒机制,开发商才会有积极履约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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