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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15年将全面启动房地产领域的“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鉴于土地购置费用的特殊性、房地产上下游转嫁难等问题,房地产领域的营改增将采取过渡性政策,即根据项目的开工情况进行营改增试点。
1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15年将全面启动房地产领域的“营改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鉴于土地购置费用的特殊性、房地产上下游转嫁难等问题,房地产领域的营改增将采取过渡性政策,即根据项目的开工情况进行营改增试点。
目前,中国建筑集团、中交集团、北京住总集团、万科集团、华业地产、北京城建集团、万科集团、龙湖地产等已就“营改增”试点工作准备就绪,目前正等待国税总局的文件。
“销项定的是11%的税率,但进项中有17%,也有13%,都比销项高。该税率还是比较合理的。”国税总局专家告诉记者。
房地产业在实施“营改增”后,房企的税收是增加还是减轻?这问题的关键是取决于土地出让金。若土地购置费用可以抵扣,则解决了房企进项抵扣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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