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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兰州第4地块:G1202号宗地出让预申请公告

房天下  2012-04-09 09:49

[摘要] 搜房网讯:兰州国土局于4月6日发布编号为G1202号(预)宗地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公告。这是2012年,继G1121、1101-3、1109号地块后,兰州国土局公开出让的第四块宗地。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编号为G1202号(预)宗地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的公告,详细事项公告如下:

一、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宗地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宗地情况一览表》及宗地区位示意图。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申请;可以独立预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规定

有意申请者应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5月7日持《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书》及《熟化土地出让预申请人确认表》按公告的有关要求,向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预申请保证金到账后(报名截至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为相应宗地的预申请人。

四、申请报名地点:城关区通渭路127号兰州规划土地大厦11楼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1110室。

五、申请须知:

1、宗地所有相关指标以本公告公布为准;

2、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所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申请人申请时须同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

4、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预申请保证金的,公告期满后,由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及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确认其申请资格;

5、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申请人申请的,则采取公开竞所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的方式确定预申请人;

6、取得资格的预申请人由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负责协调完成全部出让用地、界外代拆道路和绿地(宗地区位示意图中A部分)内所有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地下构筑物、管线管网的拆迁平整及垃圾清运,并将其中涉及的界外代拆道路、绿地在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及土地平整后无偿交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管理,待建设时再移交实施单位。另约2.63亩的界外代征道路和绿地(宗地区位示意图中B部分)发生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由取得资格的预申请人在申请熟化验收时根据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的测算,向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全额缴纳。

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办理。

7、土地熟化完成后并经市土地储备投资中心确认验收后,市国土部门实施土地出让,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高于底价,则以该承诺价格为出让成交价款;若承诺土地价格低于底价,则以底价为出让成交价款。所缴纳的预申请保证金冲抵相应宗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多退少补,不足部分须另外缴纳);

8、土地熟化完成后6个月内不按照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其预申请人资格,该宗地另行实施出让;

9、宗地配建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市政府所有,套型等标准以政府相关规定标准为准;

10、预申请人资格不得转让;

11、未按规定履行土地熟化工作或主动退出土地熟化工作的预申请人,取消其申请资格,待土地出让成交后退还预申请保证金本金,不计利息;

1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相应的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兰州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联系人:

土 地 供 应 科:郑 颖

联系电话:0931—8482967

土地登记发证科:周 晶 罗树翔

联系电话:0931—8484137

兰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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