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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2小时收半天房费。甘肃陇南一律师起诉酒店因延迟退房多
收房费,法院判定“行业惯例”无效,酒店需退还房费。这揭示了当前酒店定价的市场博弈问题,引发对延时退房收费标准的探讨。

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的黄文得状告酒店因延迟退房多收房费,甘肃陇南中院判定“行业惯例”无效,酒店需退还224元。这表明当前酒店定价需市场博弈解决,不能再依靠过时的行业惯例。目前,有些酒店已提供“支持延迟退房”服务,吸引消费者。然而,消费者和酒店对延时退房收费问题的争议仍然存在。
事实上,酒店为经营成本付出,需要一定回报。但具体收费标准尚待商榷。《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取消了中午12时退房后加收半天房费的规定,说明“行业惯例”已不再是标准,酒店收费应通过市场博弈达成共识。市场监管部门不应干涉酒店定价权,应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主调整。
对于“延时退房”收费,酒店和消费者需要在市场博弈中找到平衡。酒店作为自由竞争行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成本自主定价,而不是依赖过时的行业惯例。消费者在选择酒店时,也需了解并接受相应的收费标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实际上,酒店为了提高经营效率,会制定统一的退房时间标准。但如果允许灵活的延时退房收费模式,既可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能保持酒店的经营效率。例如,酒店在入住时告知消费者延时退房将按“钟点房”计费,或者在淡季提供免费延时退房服务等。这样的灵活措施,能在市场博弈中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总结来说,延时退房收费应通过市场博弈来解决,而不是依赖过时的“行业惯例”。酒店和消费者在博弈中找到平衡点,才能真正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