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

兰州日报  2017-07-03 19:47

[摘要] 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市统计局统计的我市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以及省政府实时发布的全省各县区工资标准,7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日前,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市统计局统计的我市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以及省政府实时发布的全省各县区工资标准,7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据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本月起调整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且不得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84.25元/月)的3倍,即:16752.75元;不得低于各县区2017年工资标准,即:兰州新区以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均为1620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1570元;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根据市统计局统计的我市2016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7月1日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进行相应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584.25元,不得超过上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752.75元;缴存比例仍为10%-21%之间。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