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5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规定同一套住房在发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后,间隔时间不足一年因再次交易又产生新的提取事项的,前次提取人必须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配合重新缴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后,本次提取人方可按规定办理新的提取事项。
8月5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规定同一套住房在发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后,间隔时间不足一年因再次交易又产生新的提取事项的,前次提取人必须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配合重新缴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后,本次提取人方可按规定办理新的提取事项。
同时该通知还对共有产权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做出了新的说明,同一住房登记为两人(含)以上共有产权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高额度不得超过提取人所占产权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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