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家房屋的房本登记面积为39.04平方米,可是一直以来采暖费收取却比登记面积多出7.32平方米。”前几天,家住皋兰路榆中街的李女士反映。
“我家房屋的房本登记面积为39.04平方米,可是一直以来采暖费收取却比登记面积多出7.32平方米。”前几天,家住皋兰路榆中街的李女士反映。
李女士称,她家住榆中街3号,一直以来,她家的暖气费没有一次按照房本登记的39.04平方米计算过。面对以上计算方式,她和家人都很纳闷,“每次都按46.36平方米收取,比登记面积多了7.32平方米,我觉得这种做法不太合理!”
那么,这究竟是咋回事呢?据皋兰路街道相关人士介绍,前段时间,李女士就以上疑问已经向民情通服务热线12345进行了反映,随后被反馈到了街道办。接到反馈后,街道物管办相关人员立即对以上问题展开了核实了解。经与当事人、供暖等部门多方联系得知,此房屋为拆迁回迁房,房屋实际的面积大于房产登记面积。按照政府1997年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计算,该套房屋应按46.36平方米计收采暖费。
对于街道办的核实以及回复,李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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