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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九成购房款 4年后发现房主竟然是别人

兰州晚报  2016-05-27 08:52

[摘要] 2012年5月,赵女士在西固鸿安国际广场购买了一套96.33平方米的期房。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后,口头承诺两年后交房。可没想到,交纳了房款的90%后,她就迟迟没有等来交房的消息,直到今年4月才被告知,当年购买的期房已经有人入住,但房主并不是她。

2012年5月,赵女士在西固鸿安国际广场购买了一套96.33平方米的期房。双方签订购房协议后,口头承诺两年后交房。可没想到,交纳了房款的90%后,她就迟迟没有等来交房的消息,直到今年4月才被告知,当年购买的期房已经有人入住,但房主并不是她。

买期房盼了 4年盼来一场空

“2012年买房时,售房处工作人员说是两年后交房;2014年去看房时,说在粉刷;2015年5月我再次要求看房时,工作人员又说没有绿化好。总之是不让我们看房,想着今年怎么也该好了吧,不料却发生了这样的事!”今年4月,赵女士接到售楼处工作人员的电话,她被告知,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

赵女士全家人一听全懵了,眼瞅着儿子今年就要结婚,本来想房子一交钥匙就赶紧装修,没想到等了4年却等来一场空。“当时缴纳了30多万元作为首付,签订协议的销售人员口头告诉我们两年后交房。家人每年都会去看,眼看着房子都建好了,但是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却始终没有与我们联系。”据了解,2012年,赵女士购买了鸿安国际广场的二期房屋。《鸿安国际广场内部认购协议》中写明,她所购买的是西固中街89号鸿安国际广场16号楼8层D室住房一套,房屋建筑面积暂定96.33平方米,单价为4330元/㎡。当时享受优惠后,交付了总房款的90%,即330398元作为首付,剩余的10%在接到兰州鸿安置业有限公司入住通知7日后交清。

这套房子是赵女士夫妇买给儿子樊先生结婚用的,之前每次去,工作人员都以各种理由不让看房,也从来没有通知交房。樊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售房处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我们,我们付了首付的房子,房主是别人,让我们来协调解决。他们当时说是工作人员交接出了问题,现在倒好,一套房卖两次,我们的损失谁承担?”

两套解决方案 开发商提出

对于赵女士反映的问题,甘肃鸿安集团售楼部刘经理表示确有此事,但并不是他们二次销售,“我们2013年中旬多次联系赵女士,但是因为他们提供的电话无法接通,我们无法联系上。为了不影响销售,我们就把房屋再次出售了,并非我们的问题。”

协议第四条写明,乙方接到甲方入住通知7日内如果不能结清余款,则视为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处置。那么售房部是否通知了赵女士?“家里人4年间并没有接到售房处的交房电话,我们已经付了90%,没有必要不付剩下的10%,而且所留的手机已经使用长达10年,中间并没有更换。”

售房部刘经理解释说,他们一共有2000多户业主,不可能不联系业主。对于联系不上的业主,他们也都发了短信。“张女士可以在小区重新选一套,或者我们退还首付房款,如果还是不行,只能走司法程序。”刘经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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