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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古稀老人为房对簿公堂

兰州日报  作者:兰州日报记者张烁  2016-05-16 08:47

[摘要] 崔贵(化名)和贤芝(化名)两位老人因各自的老伴病逝,1990年已是知命之年的两位老人领取了结婚证。一晃26年相濡以沫,但因为各自房屋所属权的问题,使得两位已是古稀之年的老人对簿公堂。案件看上去似乎是老人为自己争取权利,但实质依然还是为了子女。

崔贵(化名)和贤芝(化名)两位老人因各自的老伴病逝,1990年已是知命之年的两位老人领取了结婚证。一晃26年相濡以沫,但因为各自房屋所属权的问题,使得两位已是古稀之年的老人对簿公堂。案件看上去似乎是老人为自己争取权利,但实质依然还是为了子女。5月12日,两起案件,一对原、被告,确认房屋过户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鉴于二老婚姻依然存续,案件特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光林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该案件。

崔贵是兰州市石油化工机器厂职工,贤芝是该企业的家属,二老历经万苦再婚,感情深厚,为啥就打起了官司?原来,在两位老人没有携手相伴之前,分别都有一套房产,但在当时,房子的性质属于单位的公租房,没有实际的产权。但就在1999年4月,房屋私有化,单位将房子卖给个人。崔贵和妻子贤芝因各自都有单位的公租房,便将两套房屋出资买下。崔贵的房子在与贤芝登记结婚后一年,单位考虑让这个再婚的老两口有个自己的空间,于是把崔贵的一套房子分成了两小套,崔贵与老伴住的房子较大一些42平方左右,给崔贵的儿子一套较小面积的住房。1999年二老用共同的存款一并将崔贵儿子所住的小套房和他们住的较大的房屋房款交清,自此开始了幸福生活。

但就在2015年初,该单位的房屋要拆迁,拆迁登记要看房产证时,妻子贤芝才知老伴早在2012年10月将看似幸福的,属于老两口的这个42平方的“窝”过户给了崔贵的子女。但崔贵也十分不满的表示,贤芝也早在2012年2月就把自己38平米的房屋过户到了她儿子的名下。“老两口”就此产生了矛盾。就各自房子的归属权对簿公堂。一审法院七里河法院,均以证据不足驳回各自的诉讼请求。

在二审庭审中,审判长郝光林在审理被上诉人王玉一案时,贤芝老人出庭,情绪紧张。审判长在庭审中和老人“唠起了嗑”。“老人家,平常你和老伴感情怎么样啊,慢慢说,别着急”“没有什么大问题,26年了谦让着就过来了,就是这两年房子的事儿,我们闹僵了,现在连个人也看不着,联系不上……”贤芝老人说的有些哽咽。就在这一个个不经意的一问一答中,审判长确认了两位老人之间的感情是深厚的。

伴随着一声法槌回荡声,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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