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兰州市城关区对今冬居民燃煤取暖政策做出调整:对有烟煤不再置换,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有烟煤,一旦发现,依法没收,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对违规个人给予500元罚款。
随着天气逐步由凉变冷,取暖事宜提到议事日程。往年,居民家如果有有烟煤,政府会用无烟煤置换掉。然而,为治理兰州大气污染,更好地保卫蓝天成果,兰州市城关区对今冬居民燃煤取暖政策做出调整:对有烟煤不再置换,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有烟煤,一旦发现,依法没收,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给予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对违规个人给予500元罚款。这是记者10月12日在城关区一些社区采访时了解到的。
据了解,为了防治燃煤污染,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发出《关于禁止销售使用有烟煤、劣质煤和推广使用高效环保节能型煤的通告》,并由各社区将此通告在老旧居民院落和偏僻居民区域粘贴,呼吁市民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冬季取暖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无烟煤和节能环保型煤。
为此,城关区各社区发出公开信,呼吁市民为了能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多的洁净空气,享受更多的环保红利,从我做起,自觉抵制销售购买有烟煤,以减少低空烟尘污染。
据悉,往年,城关区对居民购置的有烟煤采取用无烟煤1∶1置换的方法进行,极大地减少了烟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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