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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呼吁 停车位应公示收费标准

每日甘肃网  2015-08-12 10:47

[摘要] 据2014年公开报道,兰州市目前停车场设置类型有城市道路沿街占用非机动车道(如农民巷、通渭路等)、占用人行道、企事业单位门前(宾馆、招待所院内)、物业小区4大类。

据2014年公开报道,兰州市目前停车场设置类型有城市道路沿街占用非机动车道(如农民巷、通渭路等)、占用人行道、企事业单位门前(宾馆、招待所院内)、物业小区4大类。在管理的经营单位中,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管理130余家,兰州国投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120余家,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单位院内和门前,物业公司管理小区院内274家(已备案登记数)。然而,当记者于近日再次对公共停车场进行走访时发现,部分地段的临时公共停车场正在演变成“占山为王”的闹剧。

马路圈成停车场到底该不该交

“不能占用马路收费,这是不合理的”,本是一条马路,却莫名的被圈起来开始收费,微货车车主王师傅对此十分不解。昨日上午9时,记者在北面滩新村新鸿飞物流园出入口看到,一辆接一辆的微型货车、轿车从收费岗亭出入。“执法局审批通过的,不然我们敢收费吗”,在收费岗亭的入口,记者看到了关于物流园收费的通知,该通知的落款是北面滩村社区、北面滩第二新村收费办,却并非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在收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都是村上的村民,这里的地都是他们村上的,收费是经过审批的。“如果是执法局审批合理收费,应该向公众告知”,尽管张贴了收费通知,但王师傅和同事们却始终认为,这条马路不具备停车收费的资质。

市民:停车位应公示收费标准

宽敞的人行道上,一辆又一辆轿车在收费员的指挥下入位停靠,盲道被完全占用,行人只能在车辆之间行走……在走访调查中,街头公众停车场这样的情况十分普遍。“为了收费,我们连走路的地方都没有了”。采访中,车主、市民发出了这样的疑问。停车收费理所当然,但收费要合法化,不能条条马路都收费。退休职工蒋先生表示,执法部门在公众停车场收费审批过程中应细致一点,新增每一处停车位都要向公众公示,包括停车位数量、收费标准,以防管理人或者承包人私自拓宽停车位,占用盲道、人行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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