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张维军 记者薛长明)一月内连续三次窜入同一店铺盗窃,失主蹲守现场报警,猖狂盗贼终被抓获。近日,因涉嫌盗窃犯罪的符某被会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本报讯 (通讯员张维军 记者薛长明)一月内连续三次窜入同一店铺盗窃,失主蹲守现场报警,猖狂盗贼终被抓获。近日,因涉嫌盗窃犯罪的符某被会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4月10日早上,在会宁县城内经营“乐美味”店的张某发现自己的店门被人撬了,小偷盗走了几百元和部分食品。
张某通过调取店内的监控录像发现,作案的是一名2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但令张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时隔5天,他的“乐美味”店再次被人光顾了,通过店内的监控录像,张某发现两次作案的小偷竟是同一个人。
4月25日凌晨2时许,张某的“乐美味”店再次出现了动静,当其正在店内实施盗窃作案时,被守在店内的张某发现后报警,盗贼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抓获。
经查,作案男子符某现年25岁,无业,就在其被抓前刚刚因为盗窃罪刑满释放。经过侦查机关的进一步侦查,符某主动交代了其在会宁县城内盗窃店铺17起,涉案价值总计15193元的犯罪事实。
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犯罪事实,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故一审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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