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变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取消兰州市房管局全市房屋拆迁管理相关职责。
4月21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变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取消兰州市房管局全市房屋拆迁管理相关职责。
1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内设机构: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信息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市场规范管理处、企业登记注册处、企业监督管理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公平交易处、人事处
●行政编制:机关行政编制9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2名
●职能转变:四取消一划一承接一增加两调整三加强
1.四取消: ①取消外商投资者要求延期出资备案事项; ②取消企业年度检验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职责; ③取消私营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 ④取消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一划一承接一增加两调整三加强: ①一划:将食品流通许可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②一承接:承接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③一增加:增加企业信息公示职责; ④两调整:调整工商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调整已由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 ⑤三加强:加强工商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强化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建立法治化市场环境;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责,支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发展;加强对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职责,加快建立重点商品领域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派出机构: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新区分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职责分工: ①与市商务局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各类市场网点的规划布局。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其经营行为和竞争行为; ②与市安监局的职责分工:市安监局是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和整治。市工商局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各类市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③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户外广告管理的统一布局和综合协调工作。市工商局负责户外广告经营资质审查和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 ④与市公安局的职责分工:市公安局负责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市工商局负责打击组织主体以公司等经济组织、传销介质为商品的经济违法行为。
2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内设机构: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科技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质量管理处、标准化监督管理处、计量监督管理处、认证许可监督管理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执法监督处、人事处
●行政编制:机关行政编制6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0名
●职能转变:一取消一划入一承接两加强
①取消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②将食品生产许可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③承接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④加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检验检测机构项目建设,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法治监管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机构更名:①兰州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更名为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新区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正县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②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开发分局更名为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副县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③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更名为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机构,副县级建制,暂保留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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