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先生:上个月,我在途经某小区高层楼下时被8楼一房间落下的玻璃割伤右手部,导致动脉破裂。经医院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2万余元。落下玻璃房屋的产权人是李某,承租给兰某使用。我向两人索赔,房主李某说其已经将房屋租赁给兰某使用,自己无法管控,造成损害应当由兰某承担。兰某说,房屋是李某所有,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李某......
张先生:上个月,我在途经某小区高层楼下时被8楼一房间落下的玻璃割伤右手部,导致动脉破裂。经医院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2万余元。落下玻璃房屋的产权人是李某,承租给兰某使用。我向两人索赔,房主李某说其已经将房屋租赁给兰某使用,自己无法管控,造成损害应当由兰某承担。兰某说,房屋是李某所有,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李某赔偿。请问我应当找谁来承担责任?
吴律师:建筑物玻璃脱落造成你受伤。按照常理推定,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对出租物负有保证质量的责任,玻璃脱落显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而兰某承租房屋,直接使用和管理,没有发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通知所有人李某予以排除,也应当对原告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如果两人均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对你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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