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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投资逾亿元 修复周边地下水

——总面积达4.95万平方米 项目日前进行环评公示

兰州晨报  2015-03-17 09:11

[摘要] 2014年4月11日,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发生后,兰州市政府要求兰州石化尽快启动实施污染区域修复治理工程,确保供水管沟周围地下水不再受到新的污染。

2014年4月11日,兰州市“4·11”局部自来水苯超标事件发生后,兰州市政府要求兰州石化尽快启动实施污染区域修复治理工程,确保供水管沟周围地下水不再受到新的污染。3月16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了解到,兰州市自来水管线(兰州石化公司厂区周边自流沟段)周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评公示。项目总投资1亿多元,通过供水管沟隔离工程、106等罐区防渗工程、环形阻隔区内的污染土壤和地下含水层修复工程三项工程,修复总面积约4.95万平方米。修复完成后,修复场地的地下水和土壤中污染物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降低环境风险。

3、4号自流沟改造完毕

2014年,兰州“4·11”局部自来水苯指标超标事件发生后,兰州市政府要求兰州石化公司按照专家提出的治理方案尽快彻底切断污染源,消除安全隐患,尽快启动实施污染区域修复治理工程,确保供水管沟周围地下水不再受到新的污染。在此基础上,治理自流沟所在区域地下水污染场地,同时对兰州石化公司厂区进行污染治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2014年10月,兰州石化公司向省环保厅提交了《兰州市自来水管线(兰州石化公司厂区周边自流沟段)周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经过省环保厅技术评审后于11月10日发函同意了修复方案,确定了修复技术及修复目标、范围,同时明确了对本次修复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随后,兰州石化分公司委托兰州大学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兰州大学据此及其他依据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3、4号自流沟已经由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改造为球墨铸铁管道,并与自流沟之间用混凝土浇筑为一体,确保了周边污染地下水不会进入供水管沟内。

此次面向社会公示的《兰州市自来水管线(兰州石化公司厂区周边自流沟段)周边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涉及项目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等多方面,确定项目修复对象为环形阻隔区内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修复总面积约4.95万平方米

该项目属于环境治理项目,总投资10897.05万元,位于兰州市西固区贾家堡西侧,西起铁路东侧桃园村东20米处,东至中管架130米处,南北至自流沟两侧12米处,总面积为4.95万平方米,两侧是兰州石化公司厂区。保护目标为兰州市西固区贾家堡西侧西起铁路东至中管架,长约1000米,宽约300米走廊范围内的自流沟及自流沟周围土壤、地下水,保护重点为自流沟。修复总面积约4.95万平方米,土壤修复规模12.94万立方米,地下水修复规模6.11万立方米。

项目包括地下水和土壤修复工程、地下水阻隔工程、地下水收集单元、罐区防渗工程及辅助设施等,通过在自流沟周围构筑地下防渗墙,确保自流沟周围地下水体不再受到新的污染。设置防渗墙后通过异位和原位修复方法对自流沟周围受污染区域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修复治理,使地下水和土壤中有害物质的浓度降低到国家及地方的规定指标,设置地下水收集单元对场地南侧的地下水进行收集处理。另外,对兰州石化公司厂区排查出的污染风险点进行治理,通过对石化厂原料储运联合车间106罐区、乙烯厂常压罐区、石化厂西罐区重新进行地面防渗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水充分依托西罐区含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兰州石化化工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固废充分依托阴洼沟危废填埋场。《环评报告书》显示,该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较小。

项目的近期目标为启动后自流沟沟底标高(3.5米)以上土壤及地下水在6个月内修复完成;远期目标为自流沟沟底标高(3.5米)以下地下水在2年内修复完成。

公众可监督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

另外,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和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有关方面还以问卷调查和网站公示等形式,征询了广大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所有调查者都来自项目周边1km范围的居民,所有群众都支持项目建设,西固区陈坪街道小坪社区也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同时,公众从自己的认识出发,认为需要加强对西固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希望在建设过程中做好环保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正常运行。

项目在建设期及运行期,项目建设单位也将高度重视对周边群众进行项目的介绍,充分了解项目的环境污染问题及针对性措施。邀请周边群众作为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督人员,做到项目建设公开透明,环保设施及时到位,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等基本环保要求。同时,建议西固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对附近的桃园村居民及贾家堡居民的搬迁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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