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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万人以上新建小区须配建学校

西部商报  2015-02-06 09:34

[摘要] 针对部分住宅小区开发商未配建学校或者配建学校不移交政府管理的问题,今后兰州万人以上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学校,同时明确住宅小区配建学校必须移交地方政府。

5日,兰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扩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兰州市扩大义务教育资源总量、职业教育出城入园、教师待遇等作出全新规定。针对部分住宅小区开发商未配建学校或者配建学校不移交政府管理的问题,今后兰州万人以上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学校,同时明确住宅小区配建学校必须移交地方政府。

兰州将出台住宅区学校配建政策,规定凡达到配建规模的住宅小区,应严格按标准配套建设学校,配建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的行政责任。对于没有配建但还可以补建的列入2015年补建计划,已配建但还没有移交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当地政府统筹管理。

兰州市还将稳步推进教育增量扩容,进一步优化学校结构布局,逐步形成主城区、兰州新区、东部新城各有侧重,科学合理的大兰州教育空间格局,为破解教育资源总量结构性短缺难题,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基础。同时重新核定市县区教师编制,逐步解决主城区教师编制紧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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