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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西固雅新小区仍按入住面积收取物业费

兰州晨报  2015-01-21 09:22

[摘要] 2014年12月29日,本报以《入住五年,经适房竟然“突长”10平米》为题,报道了西固西路雅新小区物业对该小区住户进行房屋面积核算后房屋面积突然莫名增长,住户们对此产生不满的消息。近日记者获悉,经过西固区 协调,物业公司已承诺仍按入住面积计算收取物业费。

2014年12月29日,本报以《入住五年,经适房竟然“突长”10平米》为题,报道了西固西路雅新小区物业对该小区住户进行房屋面积核算后房屋面积突然莫名增长,住户们对此产生不满的消息。近日记者获悉,经过西固区 协调,物业公司已承诺仍按入住面积计算收取物业费

记者获悉,近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给该小区住户给出了答复,该项目为经济适用房小区。经调查核实,兰州市西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于2011年5月5日提交相应测绘资料申请对雅新小区(共4幢)房屋进行面积测绘,兰州市房地产测绘 依据相关测量规定,对该单位申请房屋进行面积测绘,并于2011年10月13日对所测算房屋发放测绘报告(兰房中界字(2011)098号)。

2013年4月8日【兰房中字[2013]26号】文中规定“保障房面积实测绘实行公示制度”,但该单位所发测绘报告时间早于此发文时间,故未对房屋面积进行公示。建设单位与住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的测绘面积为准。误差在3%以内按实结算,误差超过3%的,超过部分房价款由开发单位承担,产权归住户 。西固区 建议,房款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至于物业费等各项费用收取问题,经协调,物业公司已承诺仍按入住面积计算收取物业费,以后物业费等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由区 和物价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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