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25日下午,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十二五”发展规划》通过了专家初审。根据全市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该规划提出了“十二五”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的总体目标。
1月25日下午,由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十二五”发展规划》通过了专家初审。根据全市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该规划提出了“十二五”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的总体目标。
《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办法》规定:对于搬迁企业原址土地的出让收入,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类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后由市财政局按不同比例向搬迁企业予以返还,用于支持企业新址建设和发展。具体返还比例为:土地出让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含5000万元),可返还85%;土地出让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的,可返还80%;土地出让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由市政府一事一议决定。返还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企业项目建设,其资产归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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