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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楼"横卧排洪道 威胁兰州金崖镇人生命安全

鑫报  作者:谯喜龙  2010-08-20 08:50

[摘要] 8月8日,榆中县金崖镇遭暴雨袭击后,马莲沟大坝决口,致使该镇农田被淹,房屋被毁,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8月8日,榆中县金崖镇遭暴雨袭击后,马莲沟大坝决口,致使该镇农田被淹,房屋被毁,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然而,让金崖镇村民担心的是,在事关该镇2万余人口的排洪道里,却矗立着3栋“小二楼”。让群众费解的是,为确保排洪道安全旁边的居民房被镇政府强拆,但建在排洪道内的“小二楼”却巍然挺立。昨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后,前往榆中县金崖镇做了实地调查。

反映:“小二楼”截断排洪道

当日9时许,记者在金崖镇金崖村排洪道看到,洪灾后的排洪道依旧一片狼藉。马莲沟水坝到处是开挖的痕迹,顺着临时泄洪道往上走,记者发现泄洪道土层疏松,在大坝的不远处,竖着一块警示牌。

其实,真正让村民担心是排洪道里“顽强”挺立的3栋小二楼和一道墙。据村民金先生介绍:这里的河道以前约有8米宽,可现在不到4米,其他一部分河道被东面的“小二楼”占了。据他介绍,该楼房原来属于榆中县农副公司,该公司搬迁后出让给镇政府,后来镇政府又卖给了榆中一家房地产公司。金先生说:“以前靠近马路边的排洪道西边还有4间砖混结构的平房,发生洪灾后,金崖镇镇政府进行了拆除,以便泄洪。”

目击:河道筑高墙堵死排洪道

19日,记者跟随参与设计此排洪道的金继武先生来到排洪道入河口。记者发现,粉色外墙的楼房在洪水过后的排洪道里格外扎眼,此处还有一个用水泥筑起的高坝,坝墙上有一个1平方米大的洞也被垃圾堵死了。金先生说:“这个洞是我多次建议才开的。”坝墙上还有一个宽1米的豁口。村民告诉记者,这个豁口是8月8日泄洪时凿开的。

在该镇南边东西走向的河堤边,记者看到了一个废品收购场,金先生说,这个废品收购场以前在排洪道内,前几天才搬到排洪道旁边的。

在金崖镇十字,马路和排洪道交接处,两根直径约1米的水泥排洪管道裸露着,管道的上面加盖了一层土供车辆通行,村民金先生说:“这管道连日常的清排污水都做不到,一下雨,满大街都是水。对于五六米宽的排洪道而言,此处的泄洪管道真是‘瓶颈’。”

担忧:设计七道坝只建了两个

金继武是原金家崖村委会副主任,老人曾担任马莲沟水坝的总指挥,全程参与了该水坝的设计和建设。老人向记者展示了当时的马莲沟大坝设计图。据他介绍,根据专家的测算,该水坝一旦出现危险,洪峰将高达5米,流量能达到100立方/秒,洪水的含泥量会达到50%—60%。这里原本设计建设7道坝,由于种种原因,到现在只建成了两道,他曾就大坝险情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单位反映,得到的答复全是“尽快解决”。1997年,他还自掏1万多元用于大坝建设。老人说,今年7月1日,在村委会组织的60多名党员参加的会议上,他再一次罗列出大坝险情时时存在的相关事实,提出加强排洪道疏通和坝堤加固的建议,但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镇长:7月底上任 有些事不太清楚

就此,记者采访了金崖镇镇政府,一楼一位工作人员称,这件事属于二楼石主任管理,当记者来到二楼石主任办公室时,房门紧锁,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最后,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镇长牛利兵,他说:“我是7月底才上任,有些事情不清楚。”当记者问及排洪道、“小二楼”、施工图纸及以前党员提议加固大坝的会议记录时,牛镇长却说:“市上来人检查了,我没时间和你们说了。”随后,派了一位叫刘宗强的党委秘书接待记者,但刘秘书也很忙,不断地接听电话,当记者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发问时,刘秘书却突然沉默了,随后接了一个电话并称关于水库、洪灾的事情,全部属于县委宣传部管理。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中国防洪法》第22条规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甘肃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14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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