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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楼书等应签入补充协议
目前地产广告中,往往会在其中对小区的绿化、学校、游泳池、车位、超市等配套设施进行表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而当交房时,若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时间延后等情况,买房人的合法权益就失去了一个法律保证。因此,广告中包括楼书、沙盘上表述的产品内容,应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补充协议。
“五证”是否齐全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前,应落实其是否“五证”齐全。
仔细核对合同条款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或许就会为日后埋下隐患。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严谨核对合同中每条条款。唯有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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