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1月12日起 有房暂无产权证也能在兰落户

西部商报  作者:徐俊勇 魏存武  2010-01-19 08:56

[摘要] 即日起,只要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已经核准登记但未发证的证明”,并且符合“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基本要求的,都可向房屋所在地户籍派出所提出办理户口迁入申请。

编者按:兰州市公安局和房管部门协商,作出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绿色”规定:凡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且已实际入住,现持有《商品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合同》、交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该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已经核准登记但未发证的证明”,符合“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基本要求的,可向房屋所在地户籍派出所提出办理户口迁入申请。该规定自1月12日起执行。

1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获悉,为了方便刚刚买到房子,但没有办理到房产证,急需落户找工作或孩子上学的群众 ,即日起,只要持有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已经核准登记但未发证的证明”,并且符合“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基本要求的,都可向房屋所在地户籍派出所提出办理户口迁入申请。

有房无产权证 凭证明申请落户

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根据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将进一步放宽户口准迁限制,主要针对买了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的群众,这部分群众虽然有房,但没落到户口,这给他们找工作及孩子上学等带来不便。因此,市公安局和房管部门协商,作出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绿色”规定:凡在兰州市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且已实际入住,现持有《商品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合同》、交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该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销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并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已经核准登记但未发证的证明”,符合“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基本要求的,可向房屋所在地户籍派出所提出办理户口迁入申请。

住了违建房 户口不予迁入

因建设方违规建设的房屋(手续不全、超层、有产权纠纷等),土地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建设手续不全,无法进行产权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一律不予办理户口迁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兰州市,属于世居父母房屋、居住单位房屋、合法自建房屋,以及购买房屋尚未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的, 均可办理迁入手续。而兰州市常住户口居民,除政府明令户口冻结区域,在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之间跨区范围的户口迁移, 红古、永登、皋兰、榆中一区三县在本区县范围内的户口迁移,不受有无产权证限制。

推荐阅读:

1月上半月兰州商品房销售513套 兰澳花苑卖

人大财经委高官:或将出台更严厉打压政策

专访兰州土地登记交易中心李长江 谈兰州地王

甘肃省提出建"兰西银经济区"打造西部"西三角"

袁占亭:加快秦王川开发 推进安宁新城区建设

>>>进入论坛发表看法精彩楼市资讯 尽在搜房查看兰州所有楼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