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为物权法实施做准备,建设部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物权法10月1日起施行。有关部门为这部法律的实施做了哪些准备工作?近日,记者走访了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
人大常委会:通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
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与拆迁补偿先制定行政法规,解决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而面临停止执行的问题,避免了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可能出现无法可依的状况。
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人大常委会还将争取今年对国有资产保护法草案进行首次审议。
建设部: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建设部对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研究分析《物业管理条例》与物权法存在的不一致之处,并提出了对条例的修订意见;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和建设部正在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完善。
此外,建设部还按照物权法确立的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屋登记收费调研,研究确定房屋登记费的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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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研究住宅用地使用权如何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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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土资源部已作出部署,要求加快土地登记发证的步伐,努力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
国土资源部还提出,要与时俱进地研究落实物权法提出的创新性要求,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如何续期,征地补偿中如何处理被征地农民既得利益等问题,并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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