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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违约涨房租 26户租客打赢官司

兰州晨报  作者:李辉  2015-09-18 02:34

[摘要] 本报讯 (记者李辉)房屋租赁双方约定“路未修好不涨房租”,然而在实际履行中,房东却反悔。后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房东将26租户告上法庭。9月16日,记者从城关区法院获悉,该院终判决,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租金。一审宣判后,结果令租户们满意,并为法院送来锦旗。

本报讯 (记者李辉)房屋租赁双方约定“路未修好不涨房租”,然而在实际履行中,房东却反悔。后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房东将26租户告上法庭。9月16日,记者从城关区法院获悉,该院终判决,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租金。一审宣判后,结果令租户们满意,并为法院送来锦旗。

2010年,兰州(楼盘)某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将兰州市城关区雁滩某东区一楼全部库房承租后又对外招租。随后,王某等26名观赏石协会成员先后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足额交付房租。2014年3月6日,经过双方协商决定,按照原有模式续租,每月每平方米租金12元。汽车用品公司还表示,库房东面的雁青大道未修好前,不再提高租金。

2014年10月,26户租户收到一张通知,汽车用品公司告知将2015年度租金每月每平方米提高到15元,租户们认为这违反双方协商的路未修好不得提租的约定,他们拒绝接受涨房租。在此情况下,汽车用品公司将26租户告上法庭。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终判决26户租户应依口头租赁合同约定的每月每平方米13元的价格支付租金。对于汽车用品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腾交库房及按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支付租金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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